普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分发人:陈俊礼 关于我市启动气象灾害(寒冷) 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:〔2016〕第1号
各有关单位: 预计,近年最强寒潮将于22日白天自北向南影响我市。受其影响,22~26日我市气温将大幅度下降,日平均气温下降8~10℃,本次寒潮过程的最低气温将出现在25~26日早晨,可降至1~3℃,山区零下1℃~0℃,有冰冻或霜冻。全市有3~5级的偏北风。 根据《普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规定,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6年1月21日15时20分启动气象灾害(寒冷)Ⅱ级应急响应,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的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。
普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6年1月21日15时2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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